发布时间:2023-07-06 09:17:32 作者:刘明 来源:政治教研部 浏览次数: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对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根据学院有关教学规定,制定本部门教师听课制度。
1、教研部主任每学期应有针对性地完成20课时听课任务。
2、各课程组组长每人每学期至少应完成6课时听课任务,其听课对象主要是本课程组教师,同时兼顾其他课程教师。听课时间自行安排。
3、教研部主任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完成4课时听课任务。
4、听课前应做好计划,保证每次听课都有重点、有目标。
5、所有人听课时可以不提前通知听课对象。
6、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完成听课任务后,将听课笔记交教学秘书存档。教师填写听课评分表并上交存档。
7、听课后应与被听课教师进行教学沟通,及时反馈意见。
8、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或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在每周二返校日的教研室活动中共同研究解决,或通过线上讨论、商讨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