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6 08:52:43 作者:刘明 来源:政治教研部 浏览次数:
为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成绩考核工作,使成绩考核更加客观公正,并准确反映教师教学效果与学生学习效果,结合我院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课程成绩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实行考查与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查课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登录成绩。考试课课实行闭卷笔试形式,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算后计入成绩。
二、考核内容
1、考查课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情况、课堂听讲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参与课堂讨论情况为依据。期末成绩以随堂测验的形 式进行测评,测验内容应为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
2、考试课平时成绩主要以出勤情况、课堂听讲情况、完成作业情况、参与课堂讨论情况为依据。期末成绩以笔试试卷成绩为依据,试题广度、深度、重点、难点、题量、题型应合理,能较客观地反映出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期末试卷卷面为100分,折合成60%,加上平时成绩40%,按百分制计算后登录成绩。
三、教师在教学中应做好平时成绩记录,做到平时成绩公正合理,学生未修课时达到总课时1/3以上,则按学院教学管理办法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学生在下一年重修。
四、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要认真负责,发生问题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