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备品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5 09:48:40 作者:资产管理处 来源: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

  为规范学院采购行为,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购物制度:
  一、常规备品采购:
  常规备品采购实行申购、审批、采购的制度。由使用部门按要求填好备品采购申领单,经所属处室负责人签字,交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核后,经院长审批同意;由资产处确定人员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采购的物品应该物美价廉。
  二、大额采购
  大额备品采购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提交大额采购备品申请单,(内容包括所采购的物品名称、具体参数、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及对采购物品的具体要求等)上报资产处,资产处上报学院,经学院班子会研究讨论同意通过后,再由资产处上报市财政局采购办,由采购办进行招投标处理。中标单位负责物品的安装及运输等相关工作,我院使用部门和资产处对其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合格后签订验收单,最后我院按合同的相关规定付款。
  三、备品(设备)购置以后,资产处库管员办理入库及填写备品入库单,同时通知申购部门领取采购的备品并在出库单上签字,之后资产处统一在电脑上登记,最后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
  四、采购备品(设备)签完验收单后,资产处牵头,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并做好资产登记,之后报至财务处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五、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采购物品后,采购人员负责将票据及清单经学院主管财务院长、主管院长、财务处长、主管处长、经手人签字后才能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如果购置固定资产的还要办理固定资产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