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上机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30 17:25: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任课教师须在上课前5分钟到达机房,在指定机房入口处引导学生进入机房,如任课教师未及时到达机房,则机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学生进入。

2、任课教师须要求学生按学号对应计算机编号入座,并做详细记录。

3、任课教师须对初次上机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学生上机制度的教育。

4、上机期间任课教师须严格制止学生在机房内吃零食、乱丢垃圾。

5、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非授课教师代管。

6、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须监督制止学生在机房使用用电设备、笔记本电脑、U盘、手机、MP4等,一经发现没收处理。

7、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和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监督和制止学生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和连接其他硬件设备,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坏、系统瘫痪,由该任课教师负责。

8、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由任课教师负责解决,如不能解决的,任课教师应上报机房管理人员,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

9、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需对机器进行拆卸处理,应向机房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10、任课教师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应事先与机房管理人员协商。

11、学生上机结束前,任课教师应监督学生整理好桌面,并将键盘、鼠标、凳子等设施复位,引导学生按编号有序离开。

12、上机结束后,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机房管理人员检查机房设备、公共物品后方可离开。

13、任课教师不得将机房物品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

14、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含课间10分钟)如发生机房设备丢失、损毁等情况时,该任课教师应负责调查认定相关责任人;如不能确定责任人,则由该任课教师负责。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