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系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6-18 10:23:2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师范教育系负责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小学教育教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在小学及相关部门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并为其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奠定基础。

工作职责

1.根据培养目标,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各年段、学期的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

2.结合本系师资力量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学科任课教师;在任课教师不足的情况下,负责选聘兼课教师。

3.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

4.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肯于奉献的教学团队。

5.加强教风、学风的建设,形成“崇德  博学  益智  敬业”的良好系风。

6.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严肃考勤考绩,形成创先争优、务实高效的管理机制。

7.努力促进教师科研工作,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

8.做好本系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工作。

9.严格训练学生师能,严抓学生说、写、教、研的各项基本功训练,切实提升本系全体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及从教能力。

10.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做好学生专升本、特岗教师考试、事业编考试等各项工作,在保证较高就业率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11.做好本系教学用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工作。

12.加强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系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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