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系部门基本职能

发布时间:2024-05-21 10:20: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小学教育系负责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小学教育教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在小学及相关部门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并为其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奠定基础。

      1.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订、实施本系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

      3.负责制订、执行本系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并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本系课程建设与开发及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5.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本系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实施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常规检查,接受学院教学工作督导考核。

      6.负责本系所使用教室和其他教学场地及设施的使用管理,负责班级文化建设。制订并实施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课程标准,开展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训及各类技能等级考试辅导,落实“双证书”人才培养,在学院教务处、实训处和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校企合作、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及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8.制订、落实本系教研活动计划,积极申报参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及优质课、示范课,统计上报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9.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参评精品课、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成果。

     10.负责本系各专业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选订各专业教材,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开展校企合作,进行实践课程实训指导手册、教材的开发、编写,组织申报参评优秀校本教材和优秀教案。

     11.制定、实施学生综合人文素质培养方案,开辟第二课堂,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12.配合学院学生处做好辅导员管理、学生日常管理以及学生奖助学金申报、评定等工作,协助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本系招生、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推荐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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