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3 08:42: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学生处的领导下建立的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工作宗旨,服务于广大学生,努力实现学生的自治、自律、自信、自立、自强。
第三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与同学们之间提供沟通桥梁;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学生干部。
(五)维护院纪、院规,倡导良好的院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取得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的权利
(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承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三)会员有维护本会权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设主席团及下设的八个部门:办公室、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校安部、生活部。
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制定、布置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计划;讨论和实施各部门的决议,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并有权向学生处提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建议;抓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办公室
处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具体日常事务,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档案管理和日常工作交流;值班人员的安排、记录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职人员的考核评优工作;做好一切内容的审核与汇总工作等。
(三)宣传部
顺应学院学生工作发展要求,充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意识,围绕全院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宣传与记录,以及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的运营和管理。
(四)纪检部
监督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院风、系风建设,配合学院有关部门为同学营造井然有序的校园秩序;维护学院纪律和规则,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规问题;负责检查学生上课、早操及晚自习情况,树立良好的院风学风;负责引导同学们了解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规定,相应开展宣传活动。
(五)文艺部
负责组织和发动全院学生开展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多种特色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体育部
负责开展学生体育运动和各项体育联赛,开展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并积极主动的调查同学们对体育活动的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健体活动。
(七)学习部
组织开展全院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术活动,使同学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效率;根据广大同学求知和成才的需求,组建各种兴趣小组,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知识讲座和学术报告等活动,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协助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
(八)校安部
落实学院的日常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夜不归宿情况;对校园、班级及公寓等地进行巡逻检查,查找院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检查公寓内违纪行为等,确保寝室和寝室学生的安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学生处汇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九)生活部
负责收集学生对校园生活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学生日常生活问题及难处,如宿舍门窗安全等问题;关注学生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定期开展加强学生生活自律管理、宿舍卫生评比等相关活动,并组织公益或各种服务性活动,提高学生生活质量。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