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5 10:46: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纪检、监察、法制工作,履行“教育、惩处、保护和监督”和法制宣传职能,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保管、立卷、归档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

2.调研学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4.参与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监督。

5.检查纠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

6.对学院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教材、图书采购、招生考试、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7.接待和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程序组织实施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保护监察对象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力。

8.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年末做好总结。

9.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11.完成学院党政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