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5 10:39: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院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为教学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2.积极落实学院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定和实施全校综治工作的计划与措施,督促、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3.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和敌情观念,积极慎重地开展敌社情调查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做好反间防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

4.建立信息员制度,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对国内外形势的反映及各种思想动态,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5.掌握全院重点科研项目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

6.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观念和防范意识,提高预防犯罪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7.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调解学院内部治安纠纷,处理扰乱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8.加强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9.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0.熟悉掌握重点人口及有前科劣迹人员的现实表现,并做好控制和帮教工作。

11.及时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预防和消除初期火灾的基本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本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预防、杜绝火灾发生。

12.完成学院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