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8 14:24: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实训目的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是学生学习汽车保险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目的是增强对汽车保险实际运作与管理的认识,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实训,强化对汽车保险的承保核保、核赔等内容的认识和掌握;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以后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二、实训内容
1、熟悉汽车保险实务流程;
2、学习汽车承保、核保及核赔的内容及理赔报告的写作;
3、能熟练规范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单、保险单及理赔单证;
4、能识别常见的各种车型,熟悉机动车辆的原理及易损部位、零配件的价格。
三、实训的原理与方法
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分组讨论、保险公司实务考察等方式
四、实训场地
在汽车保险实训教室、保险公司及修理厂,分批分班进行实训,可容纳100名学生同时实训。
五、实训课时分配
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根据实习的基本内容,由教师先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引导学生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于案例分析实践中,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对各项实训内容作强化练习。
本实训为期两周,具体分配如下:
实训课时分配表
序号 |
实训课题内容 |
实训课时 |
讲课课时 |
合计 |
1 |
汽车保险的承保
|
8 |
2 |
10 |
2 |
汽车保险的核保
|
10 |
2 |
12 |
3 |
汽车保险的理赔
|
10 |
2 |
12 |
4 |
汽车保险理赔的案卷制作和管理 |
6 |
2 |
8 |
5 |
汽车保险的现场查勘
|
6 |
2 |
8 |
6 |
汽车保险的核赔
|
8 |
2 |
10 |
六、考核方式
平时表现考核、实战演练通关考核与相关单证、报告写作评审相结合。七、成绩评定
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实习内容情况、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计分。
八.实 习 时 间: 201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