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项目六:“了解司法实践,感受法律权威”法庭听审

发布时间:2017-07-01 16:24: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目的要求】通过旁听法院庭审,使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目的,在扩大普法效果的同时,以实际案例来教育广大学生学法守法。

【活动方案】

  1. 活动时间:2学时(校外进行)

  2. 活动地点:白城中级人民法院

  3. 活动方式:旁听与讨论

       4. 活动流程:

       (1)教师与所在地的某一级法院取得联系,就旁听事宜做好前期的安排工作。

       (2)在带领学生旁听之前交代法庭审理的案件及所属法律。学生自行做好预习,包括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案例,在理论上做好准备。

       (3)教师要向学生讲明庭审现场的纪律,包括不得大声喧哗,拍照。

       (4)旁听结束后,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旁听庭审意见反馈表》,提出自己对这场庭审的看法和意见。

       (5)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安排学生进行讨论。以案说案,谈谈自己对庭审案件的看法。

活动评价

   教师根据学生的旁听情况,《旁听庭审意见反馈表》的填写情况,以及课堂讨论情况,给出该项目实践环节的实践分数: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

【活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