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6-08 13:39:29 作者:招生处 来源:招生处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中德诺浩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中德诺浩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万科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工程造价专业(万科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文件要求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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