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问答(三十六)

发布时间:2024-07-15 09:52:56 作者:刘艳红 来源:组宣处 浏览次数:

        71.如何理解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一重要部署,对于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扎扎实实朝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初次分配制度、再分配制度、第三次分配制度,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具有不同功能和作用,要相互协调配套。

  初次分配是根据土地、资本、劳动、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决定的要素价格来进行要素报酬分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的基本原则。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做大“蛋糕”,为分好“蛋糕”提供基础,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要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促进机会公平,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完善初次分配制度的重点,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要关注重点人群,促进机会公平,在教育、就业、税费、户籍等方面创造有利于帮助他们增加收入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再分配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征收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在各收入主体之间以现金或实物进行的收入再分配过程,以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与初次分配不同,再分配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更加强调公平的原则,具有通过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特征。除了直接收入转移外,再分配也通过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创造机会平等的环境,更注重普惠,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再分配必须遵循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程序,政府受财力的限制也不可能在再分配中面面俱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完善税收等再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对初次分配结果的调节、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要把低收入群体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减轻困难家庭的负担。

  第三次分配有别于前两者,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以募集、捐赠、资助、义工等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基础上的社会共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第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值得提倡,但绝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

72.为什么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对于强化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服务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灵活就业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三类就业方式。个体经营,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在两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平台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包括:一是将互联网平台作为经营载体或信息提供者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事法律调整;二是依托平台就业,与平台企业之间订立劳动合同或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三是依托平台就业,工作有较大自主性,劳动过程受到平台企业的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目前,我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方兴未艾,类型丰富多样,已经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高中低端各层次,从业人员数量迅猛增长,规模持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者为2亿人左右。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在稳经济、保就业、促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特别是面对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挥了重要的“蓄水池”功能,为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设计,还不能很好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这使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身份,同平台企业、用户和第三方外包企业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等,均缺乏明确界定和规范。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均属于“单位关联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法参保。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虽然为其设立了相应路径,但如选择城镇职工保险,会受到户籍限制且个人承担更高费用;如选择城乡居民保险,又需要回到户籍地且保障水平低。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规避用工主体责任,采取社会化用工方式,或将劳动用工外包给第三方企业,或以加盟等方式用民事关系代替雇佣关系,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导致管理无序、保障缺位。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仅有43%的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企业或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9%的人签订了劳务协议,其余28%的人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抓紧研究制定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落实完善各项支持和保护政策措施,规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更好促进积极就业。引导相关企业充分尊重和平等对待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善行业公约和行业标准,促进企业加强自律、依法用工,自觉履行其应当承担的用工和权益保障责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加强对企业用工方式的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对刻意规避监管、逃避责任的行为予以督促整改。进一步放开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和缴费基数,调动其参保积极性。全面落实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困难人员缴费压力。积极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序推进参保登记、职业伤害确认、待遇支付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实施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一战略部署,对于我们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破并举、激浊扬清,就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方向性、战略性问题作出部署,从根本上扭转了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的转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巩固发展意识形态领域良好态势,不断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统一思想、凝魂聚力。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抓在手里,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以立为本、立破并举,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第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要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贯穿到文化建设各方面,体现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

  第三,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既取决于富有说服力、感召力的内容,也取决于广泛有效的传播。新闻舆论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第五,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要掌握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战场的主动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创新改进网上宣传,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