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9 09:05:39 作者:姜晓雷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服务与管理的顺利进行,我院建立一支以学生干部为主体,以宿舍为阵地,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自律组织——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舍委会)。委员负责学生参与宿舍民主管理的各项事宜。通过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来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一、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舍委会工作,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舍委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居住学生的合法权益,应代表住宿学生及时向宿舍管理老师反映学生宿舍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三、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栋公寓楼设主任一名,主任在宿管老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楼舍委会的工作,各舍委会成员要服从主任的工作安排。
四、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着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期间严禁抽烟喝酒,在纠正违纪过程中,要做到言语礼貌,公平公正。
五、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舍委会主任编排每周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搞好舍委会办公室的内务卫生。
六、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事、有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向组长请假,组长向舍委会主任请假,主任有事要向宿管老师请假。
七、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因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或本条例的,按学校的有关制度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