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音乐教育专业(三年高职)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9 19:03: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专业名称与代码

(一)专业名称:音乐教育

(二)专业代码:670112K

二、入学要求

应届高中毕业

三、修业年限

三年

四、职业面向

小学音乐教师以及各级各类音乐教育机构培训工作。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能在小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音乐教育专业人才(二)培养规格

1、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2)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修养;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具有从事职业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以及管理和创新素质。  

(3)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具有较为宽阔的视野,文理交融,具有一定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较强的审美能力,个性鲜明、学有所长。  

(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和生理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  

2、职业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艺术素养;

(2)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音乐舞蹈教学能力;

(4)具有较强的音乐听辨能力和视唱能力;  

(5)具有较强艺术作品分析理解能力和艺术欣赏能力;  

(6)具有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制作教学课件,使用多媒体设备组织教学的基本能力;

(7)具有学科课外活动组织,辅导能力和担任班主任工作能力。

3、职业拓展能力  

(1)具有从事学校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

(2)具有“一专多能”的表演能力。

(3)具有音乐舞蹈节目编创能力。

4、职业证书

学生在毕业前可以通过考试取得小学音乐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要求,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参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以及2019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既让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又强调师德和特色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分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两个版块。

(一)公共基础课程

即通识课程,包括思想道德课程、人文社会课程、科学素养课程等方面内容。

(二)专业(技能)课程

包括专业理论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实践课程等方面内容。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为钢琴唱声乐、合唱指挥理论、音乐课程教学论、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时数

课时比例(%)

学分数

学分比例、(%)

公共基础课

必修

998

27%

57

32%

选修

88

1%

3

2%

专业(技能)课程

必修

2332

63%

98

56%

选修

296

9%

16

10%

合计

3714

100%

17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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