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8 09:58:18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人事处是学院负责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只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院人员的编制管理。
三、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聘任和考核指导、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的管理。
五、负责学院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六、负责学院师资队伍的规划、招聘、选拔、培养和提高工作。
七、负责学院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
八、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培训、教育、进修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教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奖惩及考勤管理。
十一、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管理人事信息系统,上报人事统计报表。
十二、负责人事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教职工自费出境、出国的审查,汇总上报审批工作。
十四、开展学院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院领导相关决策提供服务。
十五、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