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大学生文艺晚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08:52: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团 委 浏览次数:

各系团总支:

       为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院团员青年,深思历史大势,前瞻祖国未来,展示我院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我院团委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末12月初举行“青春践行价值观,薪火传承中华情”纪念“一二·九”运动大学生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践行价值观,薪火传承中华情

二、指导思想

       深刻追忆80年前掀起抗日运动高潮的“一二·九”大学生爱国运动,牢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充分展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院学子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三、具体安排

1、参演对象:本次文艺晚会面向全院在校大学生,所有在校生均可以个人或组合等方式报名演出。本次活动要求节目质量上乘,推陈出新。报名无门槛,无条件,不设限。

2、节目内容:各演出作品应力求在节目样式、创意、内容、编排上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色,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

3、活动时间:即日起报名——10月21日报名结束,报名时请在节目单上注明班级、节目名称、类别、参演人员名单、主创人员名单、导演名单、辅导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节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第一次彩排:10月28日(预定)第二次彩排:11月4日(预定)第三次彩排:11月11日(预定)

4、节目筛选:为保证节目多样性,避免同一形式节目过多和曲目雷同,学院团委将对各类节目依据节目质量择优录取。

5、内容与形式:节目类型和表演形式不限。可以为声乐类(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器乐类(独奏、齐奏、合奏等)、舞蹈类(独舞、双人舞、群舞等)、语言类(朗诵、相声、小品、情景剧、话剧等)、戏剧类(京剧及各地方戏曲、音乐剧等),其他类(魔术、脱口秀、口技等)也可以为上述类别的创新组合。要求歌舞、声乐、器乐类、其他类节目每个不超过5分钟,语言类节目每个不超过8分钟。 服装、道具及演出伴奏光盘自备。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文艺晚会设最佳创作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新人奖,最具人气奖,最佳组合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以上奖项均为若干,可同时兼得,可为个人和集体。

2、评选办法。由现场观众、学生干部等组成综合评审团依参演节目质量评选。

五、具体要求

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准备,积极发动各班团支部组队参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本系活动顺利进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团   委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