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应推行“包容性成长”的培养理念

发布时间:2015-11-27 16:49:27 作者:王晓娟 来源:督导室 浏览次数:

  作为“沉默中的大多数”的社会弱势群体,应该更多地成为国家和政府制定社会政策之前所要考虑的政策目标和政策主体。在当前我国提倡包容性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在对待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上,更应该是从“包容”与“共生”的视角加以衡量,从而使得我们国家的社会政策在真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进行维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社会权益。
  当今社会 “问题学生”越来越多,传统的教育方法是批评、处罚,但效果不佳。如果换种思维,包容学生的“问题”,使之逐渐成为“优点”,这种教育理念称为“包容性成长”。推行“包容性成长”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须讲究方式方法。
  就读于职业院校的学生多是应试教育的失落着。他们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习障碍;二是行为障碍;三是心理障碍。这些障碍多数是从幼儿教育开始形成的,不能指望一朝一夕治愈。如果我们采用传统的教育理念,很难见成效,所以我们必须转变思维方式,将批评处罚转变为理解包容,真正解决学生的问题,引导学生良性成长。
  如何让职业院校学生“包容性成长”是摆在职业院校教师面前的首要问题,首先是观过知仁。要对每个学生作细致的观察、分析,找出障碍所在,从中认识他的品质,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因势利导加以合理引导,因材施教;其次是激励肯定。因为多数职院学生在传统教育中,很少被老师肯定过,如果仍然坚持:犯错—批评—坚持错误—继续批评,则会形成恶性循环,教育毫无成效。近年来已经逐渐形成共识,赞美犹如阳光,令人温暖舒畅;第三持之以恒。学生长期形成的顽疾,不是一朝一夕能得到解决的,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必须“论持久战”,“循序渐进”;第四是重在疏导。学生长期形成的陋习,不是顺其自然能改变的,教师一定正确引导,尽可能多地创造良性发展机会,使学生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有利于身心发展的有益活动上。
  “包容性成长”理念是培养和教导职院学生的全新理念,如何在不同专业实施是我们今后探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