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0 07:35:10 作者:招生办 来源:招生办 浏览次数: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我院高职扩招职业技能测试安全有序组织,结合本地实际,下发此通知,请报考我院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考前准备
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从2021年11月10日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部门和我院。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向我院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考生须在考前向我院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诊断、医治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集中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须在考前向我院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考生考前24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或医治医疗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日常防疫
考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疫情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外出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加强健康监测。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我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等),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家庭备置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三、考生赴考防疫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四、考生考试期间防疫
请考生遵照准考证和校园内指示执行。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