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30 11:43:27 作者: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群防群控,科学处置,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在我院发生、传播,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
重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加强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完善师生晨检制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院发生和传播。
二、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我院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保持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出现可疑病情时,及时报告和送诊,并采取有力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
(二)加强领导,群防群控
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与安排下,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报告、相互协调配合,群防群控。
(三)依法管理,科学防治,责任到人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病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用科学方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对于失职行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 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一) 领导小组构成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做好全院师生的防控工作和消毒措施的实施、监测、指导工作。一旦发生疑似病情,及时向上级部门及专业机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隔离。
2. 负责做好教职工、学生、外聘教师的宣传、预防培训和病情发布工作。
四、 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感染发烧的教职工、学生及任课教师不要到校上班、上课。出现发热、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对就诊情况进行登记,并向领导小组报告,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隔离措施:一个班级出现1名及以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要考虑该班停课,并实行隔离措施;全院出现2个班以上的群发疑似病人,要考虑全院停课。
五、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既不要草木皆兵,也不能掉以轻心。
(二)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对全院师生实施“晨检”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询问发热情况,配备体温计,对自报有发热的可疑师生员工进行检测。
(三)各部门每天将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于中午12:00前报办公室。汇总后由办公室负责每天下午下班前上报市教育局。师生员工如有不适或发烧情况要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转报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发热的师生员工,全部送医院检查医治。学院配备一批医用口罩,护送发烧人员去医院时,由教工护送,护送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后勤部门负责保持校园工作和学习环境的清洁。
(六)师生员工不要接触病死或活禽畜,要勤开窗通风换气,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
(七)学院内尚无疫情发生,可持续正常学习工作,但是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八)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校人员进入院内。
(九)印发宣传材料,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