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08:50:14 作者:祝士喆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市(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充分发挥科研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培育省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为吉林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不断发挥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在推进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打造技能强省,为我省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的作用。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 号),决定开展 2024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申报
(一)选题说明
课题研究要围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展开。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职普融通、科教融汇,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申报者根据《2024 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 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鼓励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专业群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的教研项目。
(二)课题申报
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单位可直接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评后统一报送。课题申报时间 4 月 8 日-4月 18 日。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各市(州)教育局和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等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初评,择优推荐。
(二)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本科高校(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升本”培养学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等单位或地区需设立科研管理员,在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注册,并将科研管理员的有关信息报送至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三)课题申报采取网络申报,课题申报者在吉林省职业教育科研管理平台(jlszjxh.kypt.chaoxing.com)进行课题申报登记及相关信息录入。各单位或地区科研管理员负责审核,按各高等院校、省直中职学校或地区初评结果提交。
三、申报数量
推荐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长春市 48 项、吉林市 29 项、延边州 19 项、四平市 18 项、通化市 16 项、白城市 16 项、辽源市 9 项、松原市 14 项、白山市 13 项、长白山管委会 5 项、梅河口市 6 项,国家“双高”高职院校各 16 项、省级“双高”高职院校各 14 项、其他高职院校各 12 项,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各 5 项、长春数字化学习港 1 项,举办高职的本科院校或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的本科院校各 6 项,省直有关单位 3 项。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省成人教育协会各 10 项,省职业教育相关行指委等各 5 项。对超限额申报的课题,予以作废处理。
已在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24 年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兼职教师申报的课题由其所在学校负责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省职教学会、省职教研究中心及行指委需研究全省性工作,内容需与本组织机构或行指委工作相关,本科院校申报的课题范围应与职业与成人教育内容相关。
吉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吉林省教育厅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