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14:37:38 作者:张楠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 年)的意见》(教师〔2016〕10 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9 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名单的通知》精神,现就参训学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吉林省职业院校教师国培和省培 2019 年度项目包括1+X证书制度教师培训示范项目、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研修、教师企业实践、文化课教师培训项目、校域专业对口帮扶项目、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和专业课教师素质提升项目等。《项目实施时间安排》(附件1)。
二、学员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学员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详见《参训学员遴选指南》(附件2)、《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 3)。《参训学员网上报名验证码》(附件4、附件5)。
三、学员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中职学校参训教师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鉴于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的客观情况,各地区在名额分配上对县级职教中心给予一定的倾斜;高职院校参训教师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 11月 6日16:00前,将《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6、附件7)电子版传至邮箱:suixin_jledu@sina.com。《参训学员登记表》(附件8)由学员本人在培训班报到时交给培训基地。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参训学员选派工作,按照学员遴选标准和名额分配指标,遴选推荐参训学员。
2.加强参训学员管理。各单位要会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加强学员学习过程监管,确保学员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参训学员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的,由本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与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协商调剂,高职学员由所在学校提出调剂申请。我厅不定期对各单位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合格率进行反馈。
3.学员培训费用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提供经费支持,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4.教师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颁发统一格式的培训结业证书。
省实施“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隋欣;联系电话:0431-81170146,手机:18604465702,电子邮箱:suixin_jledu@sina.com。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 于华伟;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附件:1.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2.参训学员遴选指南
3.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4.参训学员网上报名验证码(中职)
5.参训学员网上报名验证码(高职)
6.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中职)
7.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高职)
8.参训学员登记表
吉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