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5 17:05:57 作者: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中心 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下发之后,各中高职院校教师对比赛的参赛资格、赛制流程、评判标准等赛事相关内容提出了许多疑虑,现对于各中高职院校反馈的困惑信息统一做以下几点说明:
1、 参赛资格
参赛教师需是现任的中高职院校教师,报道时需提交能证明此身份的工作证、教师证或校方证明以及通知中要求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比赛的专业设置仅限大赛通知上提到的相关类别,其他专业本次比赛不予考虑。
2、 赛制流程
(1)本次省内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只包含中高职组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赛项,不包括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和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2)各参赛教师需准备两份电子版材料,第一份为现场教学设计的讲解课件(不超过10分钟),并将讲解内容录制为视频;第二份为电子版的教案和说课稿。两份材料以光盘或U盘等介质保存,作为参赛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确保介质内无病毒)。
(3)参赛课程内容需参照相关专业的“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进行制作和设计,超出范围的不予考虑。
(4)比赛顺序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比赛过程分为教学设计的讲解(类似于说课的形式,主要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10分钟)、答辩(即评委与选手之间的问答环节—5分钟)和换场(即选手轮换—3分钟)3部分。
(5)比赛现场不提供网络、软件及其他数字化资源,如需要请提前下载好资源或网页采用脱网链接的方式展现。
3、 评判标准
由于2015年国家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评分标准还未出台,故我省相关的比赛评分标准暂未确定,各位参赛教师可参照往年和其他省份的评分标准先行准备,下附2014年广东省信息化大赛评分标准以供参考(附件1),不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4、 其他
(1)提交的教学设计讲解的录制视频应保证音视轨信号清晰、完整、连贯,可多角度多机位切换,软件可选用国家信息化教学大赛网站(www.nvic.edu.cn)提供的软件(速课智能课件录制系统)。
(2)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可有部分参照,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5、 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具体名额比例尚未最终确定。团体奖的个人都有资格获得团体荣誉证书。
附件1 评分标准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