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5 10:29: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人事处是学院负责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编制、职称评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院人事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人员的编制管理。
3.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的核算工作。
5.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调入、调出(退休)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6.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分级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院工勤人员的考工、晋级工作。
7.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8.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作。
9.负责组织学院新进教师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认定及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10.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及存档管理工作。
11.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人事、劳资的统计报表工作。
12.负责办理我院教职工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费用的核算、工伤鉴定等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