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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大力度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吉教科字[2009]7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结合我院实际在全院开展“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教社科〔2009〕3号和吉教科字〔2009〕7号文件精神,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院开展“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以净化我院学术环境,全面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科研水平,以科研促进教学,为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温贵君 牟敏华
	  副组长:黄作兰 孙秀山 曲文福 刘 清
	  成  员:赵桂杰 刘志强 孙永清 任 丽 徐宝章 徐明凤 张春雷 郭丽香 宋 影 李禹廷 苏占刚 于海波 黎 峰 高凤阁 李淑萍 张忠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任 丽
	  副主任:赵桂杰 刘志强 孙永清 徐宝章
	  成  员:刘广友 荆兆君 李 辉 姜 艳
	      隋广岩 郝 义
	  (二)具体职责
	  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判研工作。推进“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对抄袭剽窃他人学术作品的行为,予以调查和严惩。以身作则、广泛宣传、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三)相关执行措施
	  1.活动要以部门为单位学习文件、查找问题,形成工作制度。
	  2.设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邮箱:bczyky@163.com  举报电话:3361334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09年6月—7月
	  (二)召开全体师生会议,学习文件精神
	  1.会议主题
	  纯洁学术、尊重创造
	  2.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召开全体师生会议,学习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宣传中去,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性。把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放在我院迎评促建的大背景下,把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提高到端正学风、弘扬校风的高度上来。
	  (三)举办“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1.参与单位
	  组宣纪检处、教务处、学工部、督导室、成教处、科研处、各系部等实施联动,广泛利用宣传栏、院报、学报、各班黑板报、学院网站等渠道,宣传学术不端和践踏知识产权行为的危害,号召全校师生树立良好学风。
	  2.宣传内容
	  针对教育部提出的7种不端学术行为和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的要求,安排如下宣传内容:《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7种不端学术行为具体内容、学术不端行为典型举例、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怎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等等。
	  (四)排查学术不端行为
	  1.组织各处室、各系部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排查。检查结果及总结于6月30日前报科研处复查。
	  ①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②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③伪造和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④伪造注释。
	  ⑤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⑥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⑦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2.处理意见
	  ①对于09年以后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一经发现有学术不断行为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
	  ②07年以来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原件必须交各系部审查、科研处复查,凡没上交审查的科研项目不能作为职评材料。
	  ③对于问题成果一律不能作为本人的科研业绩使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是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术道德实践、维护知识产权严肃性的重要载体。各处室、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活动引向深入。
	  (二)做好舆论宣传。“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必须营造浓烈的宣传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学院校报、学院网站要适时跟踪活动动态,报道典型活动,发掘活动亮点,做好舆论宣传。
	  (三)及时总结汇报。各处室、各系部要积极参与活动,让全校师生在“抵制学术不端、保护知识产权”活动中得到提高。各处室、各系部对此次活动要认真组织,及时总结,于7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到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