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负责人遴选与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04 17:44: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学术研究,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的专业负责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团队,取得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又注重教学与科研业务水平。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坚持专业负责人遴选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团队建设的有机结合。

4.贯彻“教学为本、质量为本、特色为本”的理念,促进特色专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岗位设置

1.学院以现有开设专业(含专业方向)为依据,设置专业(方向)负责人岗位,每专业设置一名专业(方向)负责人岗位。

2.今后新增加的专业(方向),相应增设新的专业负责人岗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专业的各项检查与评估工作。

2.负责组织本专业各类相关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包括特色专业建设、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示范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等。

3.负责本专业的行业产学研合作、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生毕业实习等工作;负责开展与各兄弟院校的教学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协办和参加国内外教学与学术交流。

4.开设并带头讲授本专业领域的前沿课程、重点课程、专题讲座等。

四、遴选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与专业建设,工作责任心强,师德良好,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甘于奉献。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的研究成果或相关的奖励。熟悉国内外有关本专业人才培养和学术前沿,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3.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团队精神与协调能力,善于围绕专业建设组织教学团队,能够承担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建设项目,在专业建设方面能够起到核心作用与带头作用。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中级)。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遴选办法与程序

1.各系(部)以民主程序产生本系(部)各专业负责人的候选人。

2.教务处将各专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上报院学术委员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各专业负责人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各专业负责人,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长聘任。

六、任期与考核管理

1.专业负责人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重新进行遴选。

2.专业负责人考核由教务处协同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3.专业负责人在每年度结束时,应对照岗位目标与任务要求,在系(部)内部向所在专业进行述职,由所在专业进行简要评价。在任期届满时,专业负责人应对照岗位目标与任务要求,向所在系(部)述职,由系(部)进行评价。

4.专业负责人若任期考核不合格或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教学规范的,自认定时起取消相应的称号和待遇,并不得参加下一轮的遴选。

七、岗位待遇

1.专业负责人在任期内,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参加国内外培训(国外培训限一次)。

2.专业负责人在任期内,可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向学院申请用于学术交流、学术资料、学术成果出版等的经费资助。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3月26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